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现将我局制定的电线电缆、化肥、学生用品、热泵热水机(器)、危险化学品、陶瓷砖、玩具、建筑用玻璃、钢筋、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人造板、水泥和混凝土制品、配装眼镜、户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玻璃马赛克、眼镜镜片、食品相关产品等1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前期已发布同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作废。
附件:1.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