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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16:55:42 来源:龙川县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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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G-2025-004


龙府〔2025〕156号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划定为1419.97平方公里,在全县各镇均有分布,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范围内已开垦的耕地,应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凡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县域内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非法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河源市龙川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河源市龙川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附 件1

河源市龙川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行政区

禁垦区面积(km2

备注

1

老隆镇

16.79


2

义都镇

37.92


3

佗城镇

104.35


4

鹤市镇

21.60


5

黄布镇

46.29


6

紫市镇

76.29


7

通衢镇

53.01


8

登云镇

35.70


9

丰稔镇

49.08


10

四都镇

12.80


11

铁场镇

93.34


12

龙母镇

69.67


13

田心镇

12.05


14

黎咀镇

75.22


15

黄石镇

40.59


16

赤光镇

55.59


17

回龙镇

40.48


18

新田镇

17.92


19

车田镇

180.30


20

岩镇镇

28.95


21

麻布岗镇

48.97


22

贝岭镇

73.68


23

细坳镇

129.43


24

上坪镇

99.93


25

合计

1419.97




附 件2

河源市龙川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jdhy/zcjd/content/post_688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