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HBG-2025-011
河环〔2025〕41号
局各分局,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自然生态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我局研究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doc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4日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jdhy/zcjd/content/post_673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