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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8 13:31:14 来源: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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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G-2021-006

 河农农〔20216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源市金融工作局

河源市林业局           河源市供销合作联社 

        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源监管分局 

 河源市邮政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

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河委发电〔2019〕6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扶持机制,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提效破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印发的《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农农〔2020〕297号)以及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我市生态、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做大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做优一批农产品品牌、做强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提升优势特色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水平,力争将我市建成粤港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供应基地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扶持方向

(一)优势特色品种

1.市级主导产业:优质水稻、高山油茶。

2.县区主导产业:特色水果(如鹰嘴蜜桃、猕猴桃、百香果、葡萄、蓝莓、板栗等)、茶叶、大蒜、蔬菜、南药。

(二)集成技术应用:鱼(蟹、虾)稻共生,果(油茶)菜(豆)套种、间作,工厂化育秧,机插、飞防、绿色防控、代耕代种服务,稻谷机械化烘干,果(茶)机械化采收。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现代化美丽牧场,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四)农产品品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粤字号”农产品、“圳品”。

(五)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藏保鲜、净化、干燥、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

(六)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快递、邮政等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的电商服务站点、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快递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农村电商末端网点。

(七)乡村休闲旅游: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

三、资金筹措

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统筹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和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设立市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每年4000万元,五年共计2亿元。从第二年起,根据上一年度各项扶持措施成效,决定是否提高或降低扶持标准。(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市财政局负责)

四、扶持措施

(一)推动市级优势产业集群建设

1.优质水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绿色优质高效基地建设,提升优质稻品质,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提高农业装备水平,稳步提高粮食综合产能和质量。

1)种植生产:保证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为底线,大力提升优质稻产能。优质稻连片种植面积500亩以上,产量提升10%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2)稻谷加工:守住粮食安全红线,丰富群众物质需求,以广东启动优质稻战略,实施丝苗米振兴工程为契机,打造“万绿河源”优质品牌。引进稻谷加工高端先进设备,建设全自动罐装生产线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3)产销联盟:加快“融深”“融湾”进程,积极打造大湾区的“米袋子”。扶大扶强扶优产、加、销全链条三产融合型企业,拓宽营销渠道,解决优质稻米优质不优价问题。优质稻产、加、销一体化农业龙头企业,营业额超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2.高山油茶:实施木本油料提升工程,以提高高山油茶资源总量、质量、效益为核心,着力解决高山油茶在资源培育、产业规模、精深加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产业发展水平。

1)新种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市林业局负责)

2)低产林改造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市林业局负责)

3)产品精深加工,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4)产销联盟:加快“融深”“融湾”进程,积极打造大湾区的“油罐子”。扶大扶强扶优产、加、销全链条三产融合型企业,拓宽营销渠道,解决高山油茶市场营销问题。高山油茶产、加、销一体化农业龙头企业,营业额超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推动县区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集约

按照“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模式,集聚资源、集中力量,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中、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根据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基础,发展1-2个县级优势特色产业,水果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5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蔬菜(食用菌)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300亩(或大棚1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南药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5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茶叶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1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大力推广农业集成技术应用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广应用一批具有先进性、专属性的技术工艺和一批适用性广、经济性好的设施装备,提升产业的现代化和科技化水平。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采用鱼(蟹、虾)稻共生,果(油茶)菜(豆)套种、间作技术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1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工厂化育秧服务面积不低于2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机插、飞防和绿色防控服务面积不低于200亩,分别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代耕代种组织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分别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稻谷机械化烘干购置,给予一次性购机补助5万元;果(茶)机械化采收经营主体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打造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引导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构建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对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按照《河源市上市后备企业财政资金支持方案》(河金〔2017〕9号)和《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委发〔2018〕19号)文件执行),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万元、1万元,对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1万元;对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五)实施优质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

“一个公用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的建设思路,着力构建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子母品牌”营销体系,以“生态”为基、“优品”为主,大力塑造“万绿河源”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整合各类农产品品牌宣传资金,建立“万绿河源”农产品打包推介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培育企业知名品牌和名特优新产品品牌,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给予一次性补助(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7〕35号)文件执行),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获得“粤字号”农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获得“圳品”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

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逐步健全和完善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实现保值增值。对农产品冷藏保鲜、净化、干燥、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农业农村重点政策任务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28号),统筹整合资金,予以补助。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等项目立项、入库、申报等纳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优先考虑对象,重点倾斜扶持。(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负责)

(七)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引导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到乡村布局,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依托电商服务站点、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快递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发展农村电商末端网点。对物流、快递、邮政等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的物流费、快递和手续费在原有的基础上给予适当优惠,视情况对企业予以补助。(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供销社负责)

(八)做活乡村休闲旅游业

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改造提升工程,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特色小镇、精品农庄、乡村民宿和康养基地,打造一批农业休闲观光精品线路。支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饮食、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进一步提升忠信花灯、墩头蓝纺织、楼镇彩扎、娘酒、绿茶等非遗产品附加值,打造一批易购、便携、特色的“河源手信”。对获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获得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负责)

(九)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

采取财政奖补措施,鼓励县区、乡镇、村抓好政策宣传和流转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1.新增流转的承包耕地。凡是在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县区每年(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下同)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1万亩-2万亩(含),实行市级财政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2万-3万亩(含),实行市级财政一次性奖补200万元;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3万-4万亩(含),实行市级财政一次性奖补300万元;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4万亩以上,实行市级财政一次性奖补400万元。以后年度市级奖补资金额度可结合市级财力情况及上一年度奖补政策实施成效作出调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新增流转的林地。凡是在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县每年(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下同)新增林地流转面积2万亩-3万亩(含),实行市级财政一次性奖补10万元;每年新增地流转面积3万-4万亩(含),实行市级财政一次性奖补20万元;每年新增地流转面积4万亩以上,实行市级财政一次性奖补25万元。(市林业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险

按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要求,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出台市级农业保险动态补贴操作细则,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单位保险金额、费率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一览表》(2020-2022年),逐步提高市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标准,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河源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普惠金融

引导县域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争取降低贷款门槛,优化贷款流程。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鼓励银行机构参考LPR改革定价要求,对发放支持乡村振兴、支持“三农”的贷款实行比其他领域方面贷款更低的优惠利率,各项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负责)

(三)保障用地

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督促各县区做好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分类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中,加大申请使用国家配置指标工作力度;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发展重点项目予以建设用地指标倾斜,对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优先安排林地定额,简化点状用地审批手续。(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负责)

本《行动计划》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应操作细则。各县(区)可参照本《行动计划》,制定本辖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措施,允许叠加享受市级、县级资金政策扶持。本文件自2021年3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1/03/zcjd/content/post_423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