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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河源市2020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3 15:24:33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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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G-2020-013

河市监〔2020223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19884号)要求,为落实好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下放市县任务清单实施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申报河源市2020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为具备合法资质及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只能与一个申报主体联合申报。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6份于202051517:00报送至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校及其他地市的申报主体直接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并出具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于202052017:00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的项目及自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经公示后进入评审阶段。

(四)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五)项目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51517:00,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明、赖峰波,电话:0762-327999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河源市市场监管局大楼815


附件1:区域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docx

附件2: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docx

附件3: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docx

附件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及推广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docx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0/23/zcjd/content/post_422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