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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商务局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支持时段及申报时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6 11:40:47 来源:河源市商务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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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G-2020-030 

 

河商务规字〔2020〕4号


源城区、高新区、江东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相关行业协会: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阶段。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响相关商贸服务业企业八条措施的通知》(河府20209号),推进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尽快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保障我市商贸服务业企业平稳运行,我局对《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河商务规字20202号)的支持时段和申报时限进行调整,修改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时段

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9月30日。

二、申报时限

2020年10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纸质材料,经企业法人审定签字并盖企业公章,按属地原则报至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2020年10月20日前,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市商务局服贸科。

三、资金安排

本次市级“无接触配送”服务补助资金共安排100万元,补助标准以此次支持时段核定后的全部订单总数为依据进行核算,项目资金使用完则停止申报,不再对101日以后的“无接触配送”服务进行补助扶持。如果此次支持时段内项目资金未使用完,则按此次补助标准继续组织企业自愿申报,以“无接触配送”服务时间顺序进行核准,直至本项目资金使用完为止。

四、其他要求

其他申报条件和要求仍参照《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严格按程序下达项目计划后,本通知和《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在本项目资金使用完后自动失效。

 

河源市商务局

2020923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jdhy/zcjd/content/post_401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