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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商务局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支持时段及申报时限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1-06 11:44:22 来源:河源市商务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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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1.《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响相关商贸服务企业八条措施》(河府〔2020〕9号)

2.《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河源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17条政策意见等5个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河府〔2020〕12号)

3.《河源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河商务规字〔2020〕2号)

二、适用对象范围

受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注册地在河源市区(包括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下同)范围内的大型商场超市和餐饮企业(含分公司)。

三、主要内容

4点申报事项。

第一点是支持时段。

2020123日至2020930

第二点是申报时限。

(一)2020年10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纸质材料,经企业法人审定签字并盖企业公章,按属地原则报至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二)2020年10月20日前,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市商务局服贸科。

第三点是资金安排。

本次市级“无接触配送”服务补助资金共安排100万元,补助标准以此次支持时段核定后的全部订单总数为依据进行核算,项目资金使用完则停止申报,不再对10月1日以后的“无接触配送”服务进行补助扶持。如果此次支持时段内项目资金未使用完,则按此次补助标准继续组织企业自愿申报,以“无接触配送”服务时间顺序进行核准,直至本项目资金使用完为止。

第四点是其他要求。

其他申报条件和要求仍参照《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严格按程序下达项目计划后,本通知和《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配送”服务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在本项目资金使用完后自动失效。

四、征求意见情况

9月7日-16日,市商务局征求了市财政局、我局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至友律师事务所和社会公众意见,均未有修改意见

五、审查情况

已经市司法局审查(HBG-2020-030

六、解读责任单位

文件印发后,由河源市商务局采取文字形式,通过相关媒介载体对外公布,并组织实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河源市商务局

2020年9月23日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cfg/bsgfxwj/content/post_401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