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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响农业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2 10:27:25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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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G-2020-003

河府〔202010


各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响农业生产九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0222       

 

河源市支持受疫情影响农业生产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我市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尽快恢复全市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春耕生产的顺利开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农业春耕备耕。对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各农资经营门市(店),应开尽开,相关部门应当提供包括口罩在内的便利条件。各乡镇要组建春耕生产服务队、机耕服务队,提供代购农业生产资料、送货上门、帮忙联系代耕代种、机耕机种等个性化服务,积极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需求,按照中心镇、一般镇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财政工作经费补助,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解决其中市财政安排95.7万元。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对涉农的项目资金、补贴资金等沉淀资金减少审批流程、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快办理进程,财政资金应于2020年2月底前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并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对国家、省、市相关部门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应当开通绿色通道,为涉农企业用地、用水、用电、项目申报、资金申请、信贷支持、优惠利率等进行政策倾斜,提供优惠。各金融机构争取2020年企业涉农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涉农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各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适当下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其中5家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20%。充分发挥灯塔盆地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政府征信和涉农金融机构主力军作用,对涉农企业贷款采用最优惠利率,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以提供信用贷款。

三、保障涉农物资畅通。对鲜活农产品、春耕生产所需物资和人员实行无障碍通行,要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在疫情防控期间,设立涉农物资运输协调调度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农副产品、生产资料正常运转。对符合办理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的企业、组织,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并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提倡“无接触办证”,免费邮寄等便利服务。

四、扶持农企复工复产。引导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涉农企业,按工作指南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各县要建立协调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和设备、交通运输、职工往返程、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大宗商品物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协调解决涉农企业用工困难,鼓励涉农企业就近招收当地农民工。对企业(原合同期内)外省、本省、外市返回的工人,在做好个人健康信息申报、隔离时,除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史或有与重点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接触史的要严格集中隔离14天外,其他外省抵粤人员按照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冠肺炎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卫应急函〔2020〕26号)和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有条件的可按单人单间隔离。企业在做好健康申报和监测的基础上及时有序安排复工,以最小班组为单位开展健康监测工作。倡议农业企业通过优化管理和排工、企业间劳工互助、招聘周边富余劳动力等方式,或由镇(街道)统筹、村组织发动留守劳动力短时务工。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涉农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解决涉农企业防护用品,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涉农企业所需防控物资,市属企业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筹解决,县属企业由县统筹解决。

五、确保农副产品供给。鼓励规模蔬菜基地在疫情期间稳定生产保供应,对各县推荐列入保价稳供联盟的蔬菜基地由菜篮子专项资金给予每亩100元补助。其余未列入50亩以上蔬菜基地由各县政府(管委会)参照给予补助。鼓励农副产品经销流通企业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市财政安排40万元,对纳入保价稳供联盟的配送企业给予每单不高于2元补助。

六、抓好动物疫病防控。组织实施好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落实好动物疫病扑杀补助政策,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加大对扑杀补助的支持力度,确保补助及时到位。

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的农产品,特别是向湖北等重点地区捐赠或者销售的,加急并无偿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在收到样种植业产品2-3天畜禽产品3-5天完成检测,出具检验检测结果。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监控工作。

八、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建立河源农产品“保价稳供”联盟,收集发布农业生产和采购商在线交流产销信息,协调联系市内商超、批发市场消化本地产能。引导农业企业参与对接省级产销联盟,借助电商平台、微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拓展线上渠道,按照需求量定点为市民配送相应产品。市级财政安排50万元,对收购农户养殖家禽,每吨禽肉给予500元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提升收储能力,对今后收储蔬菜、肉类实行一事一议,给予适当补贴。

九、加快融深融湾进程。各级农业龙头企业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进一步畅通与大湾区的对接。各有关部门要扶持涉农企业融深融湾事项列入项目库,制定政策予以倾斜并长期关注长期支持。

具体执行本政策的操作指南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并解释,本政策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防控结束时终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0/04/zcjd/content/post_366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