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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6 16:09:11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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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2024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26日        

 

 


河源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实现我市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总目标,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36号)、《广东省农村公路发展规划(2019—2035年)》《广东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要求,推动农村公路向高质量发展,完善管护体制机制,科学规范养护管理,提升农村综合交通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2年底,全市30个乡镇创建成“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打造1000公里生态示范路,5个县区创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我市创建成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其中2020年东源县、源城区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2021年龙川县、和平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2022年连平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紫金县继续巩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成果,实现“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镇、镇有示范路”目标,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四好农村路”成为我市的一张靓丽名片,农村公路畅通、安全、舒适、美丽水平在全省山区市靠前。

三、工作任务

认真抓好《河源市加快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见附件1)的落实,用3年时间完成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质量构建农村公路网,建好农村公路。

1.加大路网补短板力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统筹村庄发展规划、新一轮国省干线网和县乡村道网规划,推进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互联互通,实施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对群众出行需求大的村道加快建设,对影响交通安全的危险路段和桥梁先行整治,消灭“等外路”“砂土路”,形成规模适度、结构科学、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农村交通网络。

2.打造农村公路品牌示范工程。积极构建灯塔盆地产业融合“四好农村路”现代版、“四沿三区”区域特色“四好农村路”特色版、各县(区)示范镇“四好农村路”创建版、紫金县示范引领“四好农村路”升级版,推进四大版块协调发展,推动各县(区)结合地域特点、人文环境和产业结构等,形成“一县一品牌、一镇一特色、一村一亮点”;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旅游路、产业路特色环线,实现“一县一循环”;开展生态示范路评选活动,努力形成“一路一风景”。完成全市农村公路建设3332公里,投资估算33.76亿元(见附件2)。

3.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七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七方面内容公开)、“三同时”制度(交通安全、排水和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项目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实行“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建设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二)完善体制机制保障,管好农村公路。

1.健全完善农村公路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县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组织管理体系,县、乡镇农村公路工作机构(含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的农村公路工作机构)设置及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建立要达到100%,农村公路工作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全面推行“二级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的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区)设立总路(桥)长+道路(桥)长,总路长由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道路长由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分片包干负责;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桥长,由乡镇长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桥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的管养工作,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2.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完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体系,实现县(区)有路政员、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制订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制止和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运输及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行为。

3.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各县(区)路长牵头,联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村公路沿线通行环境特别是过村、过镇路段畅通以及“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等情况的整治力度,并将过村、过镇路段的保洁、违章占用路面等列入城乡环境整治范围,实行统一考核,共同整治。

(三)科学规范管养,护好农村公路。

1.推进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县(区)政府(管委会)的养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作用,养护经费足额纳入市、县区、乡镇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持续稳定的增长机制,确保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市、县级政府每年应从除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收入外的一般公共预算中各按照不少于1000元/公里标准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市场化进程,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开展定期养护,确保养护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2.实现规范化养护。加强农村公路和桥梁技术状况检测,及时掌握运行质态,及时处置危桥,逐步消除路网中的次、差等级路面,确保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保持逐年上升趋势。科学编制区域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养护改善工程计划,确保路面技术状况指数逐年上升。

3.建立管养信息化平台。依托省级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和APP平台,建立完善我市农村公路智慧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管养”,健全县(区)、乡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实现巡查实时监管、信息同步采集、管养过程留痕、事件及时处置、操作流程闭环,有效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能力,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

(四)坚持便民惠民,运营好农村公路。

1.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鼓励采取定班定线、区域运营、循环运营、线上预约等经营模式,扩大农村客运企业自主经营权,提升通达率和运行效率,增加经营效益。推动农村客运优化提升,推广公交化经营,加快淘汰老旧客运车辆,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紫金县加快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全国示范县。

2.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各县(区)要加快编制完善县、、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形成以县(区)物流中心、乡镇服务站和建制村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推广建设或改建以农村客运(含城乡公交)、农村物流为基础,集车辆服务、公路养护、交通执法、邮政业务办理、电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多站合一”乡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站。

3.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建立完善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推进农村客运车辆动态安全管理,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并接入省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实现农村客车安全监管信息化常态化。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任务清单(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

各级各部门对照《河源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指标分解表》(见附件3),加大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砂土路改造、通村(组)硬化路等项目推进力度,加强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与养护,制定市、县(区)两级创建任务清单。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

市、县(区)严格按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区)创建方案及任务清单,合理安排工作计划,责任到人,分步实施。建立创建工作进度月报、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印发通报。每年开展对示范镇、示范路、示范路长创建评定及对县区“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示范县(区)在2022年10月底前必须创建达标。

(三)总结验收(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

2022年下半年,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核查评估,形成核查建议上报省级部门。

(四)巩固提升(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不断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长效机制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明确机构、人员,保障建管养运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交通运输部门具体负责目标任务分解、技术指导,并与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抓好督查考核工作;市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安排调配。市府直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确保实现各项创建目标。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市对县、县对乡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市级督查、县级检查、乡镇自查机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时对农村公路管理成效进行公示、监督和评价。市政府成立督导工作组,按照“一月一会商、一月一报表、一月一督导”的工作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区)和乡镇政府落实建设主体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构建以县镇村三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3年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到乡镇到行政村、到月到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市、县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创建成功

(四)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通过整合涉农资金、水库移民资金、拆旧复垦资金、专项债券、扶贫资金、发动外出乡贤捐款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县级财政应当将农村公路“管、养、运”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养的市级补助,并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创建成功的“示范县”、“示范乡镇”、“生态示范路”、“示范路长”予以相应奖励。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典型示范、主题示范、区域示范等多种形式,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总结好、宣传好、推广好“四好农村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脱贫攻坚、服务全面小康等方面的成效和典型,激发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内生动力,形成全员参与、全民建设的良好风气,真正把“四好农村路”建设成为民生路、致富路和示范路。

 

附件:1.河源市加快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

2.河源市“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建设任务书(含各县区任务书)

3.河源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指标分解表

4.河源市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流程图


河府办[2020]24号  附件1-3.docx

河府办[2020]24号  附件4:河源市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