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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河源市房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2 14:52:14 来源: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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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我市拆迁安置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组织制定形成《河源市房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拟定于2025年7月14日就《河源市房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河源市房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3:00。

  地点:河源市自然资源局3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3人。在河源市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与征收、房地产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市区范围内被征收的村委会委员或村民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办法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6月23日。

  (二)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河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文科;联系电话:0762-3668023;电子邮箱:hyzrzytzk@163.com;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

  五、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名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的,将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docx

  附件2.河源市房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