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主平台各片区开发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6〕29号)要求,为做好2026—2027年河源市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包括: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2个方向;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包括: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1个方向。以上项目指主平台(不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产业园区范围内项目。
(一)请主平台开发公司及各片区所在地园区开发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片区开发公司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备清单为准,下同)根据《河源市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见附件1),按要求申报“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的奖励。
(二)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产业园区管委会按照《工作细则》有关内容,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新建成投产的制造业项目(企业)开展“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入库申报。
(三)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将不予安排资金扶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企业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编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电子版(U盘),一并报至初审部门汇总并审查。同时,各申报企业需于2026年7月24日(待定)24时前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s://210.76.82.21/szgx/ywtb-gzc/cms/index)进行线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并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二)园区管委会初审(此项东江产业园区由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
初审部门对申报项目(企业)编制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其中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的,还需出具项目(企业)在园区的四至范围、建成投产时间、相关数据已纳入园区统计、产业转移的意见,于2026年7月27日前报送属地复核部门。
(三)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汇总报送(此项东江产业园区由园区管委会复核、汇总报送)
复核部门指导属地园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三个方向)进行复核,并统筹考虑项目对提升主平台发展能级、推动产业发展等因素,对项目进行优先级排序,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审查意见、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我局(工业园区科),并同步通过“数字工信”平台完成线上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入库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受理申报材料后,按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审议、市政府审定后形成项目入库和优先排序结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重点提醒
(一)严格落实“谁申报、谁负责”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须切实强化项目审核的第一和第二道关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及合法性进行深度自查与严格把关,切勿贪大求全,严禁“带病”申报,确保申报项目在后续评审、审计及绩效评价中经得起实质性审查,做到数据可溯源、材料可佐证、决策可追溯。
(二)要结合《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按要求申报。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并带原件供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现场核对。已获得过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或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等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有序转移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或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工业园区科,电话:3886819)。
附件:1.河源市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
2.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单
3.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单
4.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单
5.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报)
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 区函〔2026〕29号)
7.“十四五”时期全省制造业总体空间布局图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14日
(联系人:梁昊;联系电话:3886819)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河源市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wps
附件2-1.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申报表(主平台融资奖励).docx
附件2-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融资奖补、标准厂房方向).xlsx
附件3-1.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申报表(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奖励).docx
附件3-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融资奖补、标准厂房方向).xlsx
附件3-4.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奖励)项目汇总表 入驻企业项目清单.xlsx
附件4-1.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申报表(产业项目建设投产).wps
附件4-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产业项目建成投产方向).xlsx
附件5-1.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主平台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2.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奖励)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3.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6-2027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