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多个标签请用‘空格’,‘逗号’或者‘分号’隔开。
-
更新日期:2022-09-06可以登录中国海关总署官网--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信息服务--业务信息--《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查看相关信息。该信息海关总署根据实际情况动态管理。更新日期:2022-09-06根据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规定: 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澙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更新日期:2022-09-06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40号-附件59更新日期:2022-09-06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更新日期:2022-09-01【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所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更新日期:2020-11-02您好,根据《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相关规定,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由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请咨询所在地县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更新日期:2020-11-02您好,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