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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4 15:50:2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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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建筑工程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249)《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2814等文件精神(请在市建筑工程技术资格评委会公共邮箱下载,邮箱账号:hyzjzcpszl@163.com,密码:hy888888),结合我市行业实际,现就2022年度我市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材料时间

1.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12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休息)

2.申报中初级(含技术员)职称材料含初次考核认

受理时间为2023313日至3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休息)

3.请各单位(经办人)于规定时间将材料送达,以便工作人员核验,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时经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含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二)受理材料地点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面对面”办事时间,申报单位指定一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送源城区沿江东路2住建大厦五502受理材料。联系人:钟小颜,联系电话:0762-38297960762-3829798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的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现级职称证书等材料需在市人社局审核并加盖市人社局验证章。

、严格材料审查

(一)申报人应认真对照相应职称文件和资格标准,做到有专业实际业绩且专业对口或相近,如实填写申报表格,并按规定程序申报。
      (二)各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核查,按规定必须在评前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凡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社保证明等或挂靠申报的,一律不得上报。
      (三)各县(区)住建局职称管理部门要督促本县区的企事业单位加强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公示,不得让公示流于形式,发现挂靠申报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得上报。

(四)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其中规划、设计申报人员附图纸图签、获奖证书;施工、管理申报人员附项目班子任命书、项目竣工备案表、项目获奖证书等。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排列名次经审核确认后,其复印件(论文除外)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对章,按分类装订成册。提交的材料应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申报人获得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等的奖励、表彰,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审核人须签名,加具单位公章)

、严肃申报纪律

(一)各单位要择优选送申报人员,根据单位业绩和个人业绩适当控制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数。

(二)凡报送的材料,发现挂靠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上报或送评,申报人三年不得申报相应技术资格,记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向用人单位通报。

(三)申报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的材料,凡报送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对申报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按每人3分的标准进行诚信扣分。

、其他相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高度负责,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确保送审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对申报材料的公示,审核人必须亲笔签名。

(二)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和论文著作等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申报。

(三)申报人应结合专业技术工作需要,主动接受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申报材料依据,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评价标准执行,具体要求遵照《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2814《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文件可在评委会公共邮箱查看,邮箱账号:hyzjzcpszl@163.com,密码:hy888888

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1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申报人,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31日。(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申报人,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31日。(3)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申报人,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31日。

(六)资历年限及有效材料时段计算办法具体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规定执行。




附件:1.评审有关材料清单

2.初次考核认定材料清单

3.诚信承诺书模板

4.2022年度  市(单位)申报  级职称名单汇总表

5.建筑工程专业名称参照表

6.申报建筑工程  级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

7.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2814

8.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249号)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4


附件1:评审有关材料清单.docx

附件2:初次考核认定有关材料清单.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2年度___市(单位)申报__级职称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5:建筑工程专业名称参照表.doc

附件6:申报建筑工程___级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doc

附件7: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1.zip

附件8:河人社发〔2022〕49号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