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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3 15:37:5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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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人社发〔2022〕20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经济促进局、社会事务局、统战工作部、共青团江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工商业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了《河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邓思党、黄月祥,联系电话:3295863、3296316  

  河源市教育局

  联 系 人:叶燕青,联系电话:3389677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朱义奔,联系电话:3389253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谭晓华,联系电话:3888766

  河源市民政局

  联 系 人:陈  凯,联系电话:3238891

  河源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陈琳琳,联系电话:3388363

  河源市商务局

  联 系 人:黄  媛,联系电话:3387126

  河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伟锋,联系电话:3293376

  共青团河源市委员会

  联 系 人:刘飞翔,联系电话:3319027

  河源市工商联

  联 系 人:翟志良,联系电话:3169185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源市民政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河源市委员会               河源市工商联

2022年5月13日



河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我市有见习需求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通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适应能力,尽快实现长期稳定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工商业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116号)要求,结合我市历年来就业见习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任务,以推动我市2022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积极踊跃参加就业见习为核心,以加强开发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为基础,以强化服务对接为手段,全面推进我市2022年就业见习工作,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夯实能力基础。

  二、目标任务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将其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整体部署安排,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力争募集的岗位数量、组织见习的人数在稳住现有规模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岗位质量、适配度进一步提升。2022共计划组织就业见习人数400人,开发见习岗位1500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部门间情况交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照《河源市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分县区目标任务安排》(附件2),责任落实到人。

  三、时间安排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5月)

  1.加强信息宣传推送服务。积极推行“三个清单”制度,即通过本地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部门官网及线下服务机构,开设计划服务专区,受理本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提供政策宣传、岗位发布、供需对接等一体化服务,及时将《见习政策清单》《见习岗位清单》《服务程序清单》面向社会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及时进行发布。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政府官网和各种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宣传,帮助有意愿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及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深入了解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待遇标准等相关政策。

  (二)组织实施(5月-11月)

  1.积极开发岗位、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市县(区)人社、教育、科技、工信、民政、商务、国资、共青团及工商联等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开发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并及时向市、县(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申报,以利于各级人社部门及时面向社会发布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2.大力开展见习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加大见习服务工作力度。市县(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要及时登记有意参加见习人员信息,尤其在每年7月份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掌握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及早锁定见习对象。要完善失业登记渠道,对辖区内失业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完善台账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服务,把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纳入见习范围。要健全见习对象信息库,记载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层次、技能水平、求职意愿等情况,方便后续提供针对性见习服务。市、县(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见习岗位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集中举办见习专场招募、双向选择洽谈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中同步推出见习岗位,多方搭建见习对接平台。

  3.开展见习人员资格认定,安置见习人员上岗见习。积极协调人社、社保、就业等部门相关科室采取逐月审核方式对申报河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单位及申报河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人员进行资格协查认定,及时与通过审核认定的单位及人员签订《河源市就业见习单位协议书》、《河源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安置好见习人员上岗见习。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见习规范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河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服务程序清单规定的程序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确保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市、县(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要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工作情况及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见习规范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将取消见习基地资格,退返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发现未按照见习规范要求的见习人员将取消见习资格、停发见习人员生活补贴。

  (三)总结报告(12月)

  各县(区)人社局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联络员和有关信息,认真总结就业见习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思路对策,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当年就业见习实施情况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将其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落实。要建立就业见习工作统计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

  (二)明确职责分工。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由人社部门牵头,教育、财政、国资委、工商联、共青团共同组织实施。各级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和日常管理、见习信息发布、见习过程的跟踪管理和服务、考核见习成果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相关资金,按规定拨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资金。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校园内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向人社、教育部门提供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家庭毕业生情况并组织好即将离校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组织报名工作,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联负责确定一批国有企业和信誉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民营企业作为见习基地并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好高校毕业生见习活动。各级团组织要继续做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实施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三)确保经费到位。见习青年在见习期间按月领取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财政补助部分按粤人社规〔2021〕12号文有关规定办理。见习单位每月要向当地人社部门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报送由见习人员签字的见习补贴发放明细表,由见习组织实施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根据每月统计提出财政补贴资金需求计划,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审核情况按规定流程拨付资金。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组织实施机构要对见习毕业生开展见习前指导,对见习单位开展见习政策宣传。要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营造关心、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社会氛围。大力加强舆论宣传,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就业见习政策和意义,大力宣传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后成功就业的典型。要大力宣传行业、企事单位开展就业见习的经验做法,树立见习基地的良好社会形象,以推动更多的用人单位承担见习任务,促进就业见习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附件:

  1.《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2.河源市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分县区目标任务安排表

  3.《河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服务程序清单》

  4.《国家和省见习政策清单》

  5.《河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清单》

  6.人社部〔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活动设计功能清单(含网址)


河人社发〔2022〕20号  河源市2022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pdf

附件1-6.zip



政策解读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rlzyhshbzj/zcfg/content/post_533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