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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一批项目制培训项目和承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8 10:47:0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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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一批项目制培训项目和承训机构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遴选采取培训项目和承训机构捆绑遴选的方式进行,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各县区结合本县区培训资金规模、产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申报培训项目,并择优上报市人社局参加全市遴选。

  一、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应突出服务产业、促进就业导向,重点围绕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河源着力打造三大样板,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等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当地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支柱产业等。项目制培训内容应对应《职业分类大典》中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参考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确定培训内容、课时等。

  二、承训机构

  承训机构包括在我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具有能够独立开展相应培训的师资、设施设备、场地资源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具备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开设有与培训项目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二)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

  (三)企业、行业协会等。其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应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内容,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应经企业内部文件明确,且具有专门的场地、实训设施设备等。

  如计划面向残疾人、余刑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培训的承训机构,应取得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相应材料。如承训机构不具备所承训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资质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资质,需在申报培训项目中一并明确评价或考核机构。

  三、培训质量及验收

  (一)严格履行开班备案制。

  承训机构在开班前至少5个工作日到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系统提交备案信息。承训机构按照教学计划实施培训,实行培训学员签到制,对上课学时达不到备案确定学时70%的学员不得安排结业考核,真实、完整记录培训过程,事后应按班次及时整理归档培训档案和教学档案。承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平均每课时不得少于45分钟,每天不得超过8课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教学的,线上培训课时数不得超过总学时数50%,所使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须经省、市人社部门遴选推荐。

  (二)加强培训评价过程监管。

  各县区要综合运用“人防+技防”、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培训过程监督检查,对于首次开展项目制培训的,要进行实地检查。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培训场所醒目位置等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参训学员监督。市考试办要加强对各区鉴定部门指导,组织各区综合运用外部督导员、专项督导等方式加强评价、考核过程监管。

  (三)及时完成考核验收。

  培训结束后,由承训机构组织学员参加考核评价,各县区人社部门进行验收。承训机构完成培训和考核评价,并通过人社部门验收后,可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要求申请项目制培训补贴。

  四、征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承训应征单位按属地原则提交汇总表和征集表至各县区人社部门,由各县区人社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收集并初审及进行遴选,将附件1、2、3报送市人社局。

  (二)市人社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汇总整理,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经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遴选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确定。

  五、遴选时间安排

  请意向承训机构于 2024年3月22日填报《河源市第一批项目制培训申报书》(附件3)(盖章原件及电子档)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属地人社局。各县区、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附件1、2、3)(盖章原件及电子档)报市人社局。

  六、受理承训机构属地联系方式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南粤家政、农村电商、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培训项目):电话:3296316。

  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广东技工、粤菜师傅等培训项目):电话:3386251;邮箱:heyuanpx@163.com。

  源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3832863;邮箱:  ycrspx303@163.com。

  东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8808992;邮箱:  dyrspx@163.com。

  和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5609298;邮箱972335970@qq.com。

  龙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6999820;邮箱:1025910240@qq.com。

  紫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7822887;邮箱:lbj7822391@163.com。

  连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4320816;邮箱:30408661@qq.com。

  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电话:3133213;邮箱:jdxqzzrsj@163.com。


  附件1:河源市项目制培训项目遴选备案报告.docx

  附件2:河源市项目制培训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河源市第一批项目制培训申报书.docx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8日



供稿人:欧剑婷

校对责任人:李慧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