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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3 15:23:3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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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155号,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审核,现拟对申报推荐的全部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邮件的形式,向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3日起到11月9日止,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穗香街13号,邮编:517000,电话:0762-3369320,电子邮箱:hyzzyk3369320@163.com。

   

  附件:1.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条件.doc

               2.拟推荐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