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1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的通知》精神,按照《河源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河科〔2021〕9号)要求,经属地县区科技部门推荐、专家现场考察和评审、会议审定、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评为合格的孵化载体4家,评为不合格的孵化载体3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孵化载体的指导和支持,督促相关孵化载体落实整改工作。各孵化载体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孵化载体的运营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和培育企业。
附件:河源市2021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结果.docx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