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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11:21:03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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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全市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年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在河源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二、报送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和内容

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网址:https://gsxt.amr.gd.gov.cn/aiceps/#/login/index/,或通过“粤商通”APP进行填报。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上述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也可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报送内容可见附件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查询。

线上填报指引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scjdglj/tzgg/content/post_683978.html

四、咨询电话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3279908

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3278829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8832171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6891501

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4326006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5686662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7815507

江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3892706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3609655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将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





  附件1 各类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表.rar


  附件2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表.doc


  附件3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doc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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