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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先进材料产业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25 18:59:52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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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河源市发展先进材料产业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正式印发,于2023年3月30日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大力实施产业兴市行动,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的战略部署,明确了在“十四五”时期,聚焦培育百亿级先进材料等产业的战略目标。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出台培育先进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政策措施”并被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向先进材料产业集聚,着力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核心配套企业,持续扩大我市先进材料产业规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支持对象、要素保障、创新驱动奖励、企业贡献奖励、降低融资成本、企业人才奖励、政策期限。

第一项为支持对象。主要明确了产业界定范围和落户我市项目每亩工业用地在投资强度、产出密度、税收强度等方面的满足我市产业园工业项目准入指标现行指导标准要求。

第二项为要素保障。落实《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自然资源支持方案》(粤自然资发﹝2022﹞13号)有关政策措施,保障用地指标;在不低于现行有效基准地价的前提下按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地价优惠并依法出让;争取由省层面配置用林指标;在不影响全市能耗强度下降基本目标完成的前提下,优先统筹安排能耗指标。

第三项为创新驱动。支持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实施创新驱动奖励政策,贯彻《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号)有关政策措施。

第四项为企业贡献奖励。对新落户投产先进材料行业企业,自投产第二年起,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0%以上(含)的,给予企业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第五项为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用好央行低成本政策资金,降低企业贷款利率,确保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币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第六项为企业人才奖励。贯彻落实《河源市高层次人才计划》(河委办发﹝2023﹞1号)有关政策,按评定程序评选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发放生活补贴  

第七项为政策期限。明确了用地保障政策按照粤自然资发﹝2022﹞13号文规定期限执行,创新驱动奖励按照河府〔2019〕63号文规定期限执行,企业人才奖励按照河委办发﹝2023﹞1号文规定期限执行。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3/03/szfwj/content/post_548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