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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5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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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16〕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经六届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市委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河源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
 

 

  我市成功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实现教育强县(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教育强镇全覆盖。从2016年开始,全市教育事业工作的重点将转入到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阶段。为补齐短板、提升质量,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的战略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积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及教育的优质化、多样化、信息化、国际化,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开创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实现从教育强市到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跨越,为河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7年,源城区建成“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2018年8月前,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江东新区建成“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2018年底,河源市建成“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二)具体目标。
  1.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保持义务教育入学率在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5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C级以上比例达85%以上,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中职教育已开考专业双证率达98%以上,中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以上。
  2.教育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覆盖市、县(区)的教育数据库和教育专网。中小学宽带接入比例达100% ,100%学校建成学校网站,中小学校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总课室比例达90%,100%教师配备专用教学终端,80%以上教师达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要求。90%的教师及初中以上学生拥有个人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广泛实行电子政务,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在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的应用覆盖率达到100%。
  3.师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专任教师100%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均达7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达9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每年提2个以上百分点,力争在2018年底达15%,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任教师比例达60%以上。教育行政人员95%以上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育体系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彼此衔接,协调发展,学校布点更加科学、规模更加适中。省规范化幼儿园覆盖率达95%,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覆盖率达80%,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70%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占比达80%以上,公办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比例达到省的要求,100%的公办中职学校达到省级以上重点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实训条件要求。建好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成人职业培训机构、社区学校(学院)等教育机构齐全,办学良好,运作规范,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课程及活动资源。图书馆、博物馆、科学馆、美术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机构健全,设施完备,为现代化学习型社会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5.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三个增长”达到要求,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按省比例用于教育,依法依规征收使用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市、县(区)级教育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6.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德育机制。教学改革成效明显,教法不断优化,形成教学特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得到切实保证,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85%。未来三年获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年度立项数逐年增加,获省级教育科研重点课题3项以上,获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不少于5项。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境外教育交流体系逐步完善。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树立现代化教育理念,以改革创新的发展观引导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是以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基础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制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全面构建科学的基础教育质量标准体系、评价体系、监控体系和保障体系。创新内容方式,深入研究基础教育不同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必须形成的核心素养,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激发教育活力。
  (二)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加强工作协调,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参与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内涵发展。教育现代化的着力点在软件建设,核心是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管理水平。重点是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抓手,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使教育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上。切实提高办学水平,鼓励更多的学校办出特色,探索发现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新途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四)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教育现代化督导验收指标,分析查找我市教育的问题和不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类学校要聚焦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用三年时间重点解决学前教育公办园占比较低、教师队伍学历水平不达标、教育信息化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补齐教育短板,推动我市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五)坚持遵循规律。遵循人的成长成才规律,遵循教育内在规律,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用规律来谋划和推进基础教育的现代化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教育治理模式转变,形成现代化的教育治理体系,并通过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带动教育整体的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健全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大力营造“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受教”的教育法治环境。建立健全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制度,建立专、兼职督学相结合的督导模式,积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职能边界清晰”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以学校法人和学校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法律顾问制度,引导社区、家庭和公民有序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逐步形成“自主办学、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实施校长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校长培训力度,培养一大批教育家型校长。
  (二)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大力推动教育质量观的转变,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政府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校和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家长和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推动从片面追求升学率向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转变。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力度。积极探索新课程实验背景下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教学过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扎实开展教学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校本研修机制,形成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坚持立德树人,以德育为主,开设特色德育课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家优秀传统文化生动地融入学校德育全过程。坚持创新引领,营造崇尚创新的校园文化,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鼓励学校建设创新实验室和学生创意实践基地。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和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工程,明确“健康第一”培养目标,广泛开展大课间活动,认真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举办校园足球联赛,扎实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举行中小学生器乐比赛、师生现场书画大赛和中小学藏书票比赛,有效推进艺术教育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体质、人格、心理全面健康发展。全面实施中小学校的“绿色评价”,开展学生学习质量监测,积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多元评价机制。
  (三)落实行动计划,实现学前教育扩容提质。
  扎实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逐年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并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鼓励行业办学和小学附设学前班,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大力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民间投入为辅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坚持科学保教方法,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检测体系,加强对0—3岁婴幼儿亲子教育指导。核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培养,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四)建设现代化学校,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力度,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实现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民办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70%以上。根据城镇化和人口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城乡教育设施,努力增加市区义务教育学位,建立解决市区读书难、大班额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绿色文明校园,积淀学校文化底蕴,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大胆改革创新,鼓励特色办学,力争做到校校有特色,进一步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开展河源市示范性初中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积极推进县域城乡教育一体化,全面构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着力完善提升,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推进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计划,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再提升工程,不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的覆盖面。逐步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制度,巩固公办普通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成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企业等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高中学校办学。鼓励高中学校开设特色选修课程,探索高中“走班制”教学模式。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借鉴学习国内外优质课程标准与先进培养理念,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并组织实施,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公民意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国际意识。建立普通高中多元化的人才评价体系,促进单一应试评价向综合素质评价、终结性评价向过程性评价转变,探索建立过程诊断与改进机制。
  (六)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区域职业教育与现代产业有效对接。统筹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鼓励县级职校重点发展涉农专业。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质量监测制度机制,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内涵优质发展。积极推进中高职教育衔接,贯通人才培养的“立交桥”。积极推进“四位一体”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创新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
  (七)实施强师工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师德建设,举办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做好年度首席教师评选及典型事迹宣传工作,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加强骨干教师培养,扎实推进“三名”工程和“青年名师”学堂,着力打造本土化教师领军人物。加强农村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培训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切实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缺编问题。探索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管理模式,落实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加快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出台鼓励教师提高学历的文件,争取高水平本科院校继续在河源举办教师进修研究生班。建立行业企业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常态机制。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建立民办教育机构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民办教育机构教师权益。
  (八)推进教育公平,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积极探索以公平为导向、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进全纳教育,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利。实施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探索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保障留守儿童同等接受良好教育。实施《市区义务教育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努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50%。加强中小学生助学工作的统筹管理,落实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民办教育公共财政补贴、购买服务和奖励激励制度,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优质发展。
  (九)实施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计划,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建设覆盖全市的教育资源库,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学校、教师、学生的信息数据全面入库。推进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工作,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确保“班班有平台、师师有电脑”。实施“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工程”,建成资源容量大、内容丰富、共享程度高的教育信息网络。努力建设“未来教室”,积极申报智慧教育示范项目。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活动,逐步形成有本地、本校特色的应用活动、品牌项目,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以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教学设计、信息化教学、在线课程开发等为重点,提高教师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能力。
  (十)加强交流合作,加快教育国际化进程。
  健全开放办学体制,积极搭建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强跨文化教育和国际理解教育,鼓励与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开展高中阶段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学生国际文化体验。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国际赛事和交流活动,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为培养具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人才奠定基础。重视教师境外培训培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境)外进修、培训或从事合作研究,借鉴吸收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完善涉外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外籍教师管理,积极解决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其他外籍人士入学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
  主要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等。
  1.2016年5月召开全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动员会,加强宣传,使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刻认识创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重大意义,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职责。
  2.成立“河源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创现”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创现”办),召开市“创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出台《河源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
  3.各县(区)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按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实施,接受省年度工作考核。
  (二)实施阶段(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
  主要任务:全面实施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创建工作。
  1.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全面推进“创现”工作,落实配套专项资金,按投资计划完成基建项目及设施设备购置工作。
  2.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对照十项主要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指标完成,尤其要抓好教师队伍、学前教育、教育信息化应用等薄弱项目建设。
  3.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理念,以“绿色评价”促进学生体制、人格、心理全面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学校现代化治理水平;着力推进内涵建设,切实推动教育质量提升。
  4.各成员单位要按“创现”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把“创现”工程纳入市、县(区)重点建设规划,共同研究解决“创现”工作中有关编制、规划、经费等问题;定期到正在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的地区进行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三)迎评阶段(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
  主要任务:做好迎接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1.各县(区)和学校要对照各项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到查漏补缺。
  2.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按指标体系做好材料收集、筛选、整理和建档工作,并及时进行督导验收申报。
  3.市“创现”办要对整个“创现”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迎检氛围,全面抓好迎检准备工作;配合省督导验收组做好座谈、专访、考察、资料查阅等工作,协助召开自评报告会和督导验收总结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县(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现”工作的领导机制,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执行组长的市“创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财政投入、教师队伍、土地使用等涉及教育现代化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成立相应的“创现”领导小组,负责县(区)“创现”具体工作。
  (二)加强政策保障。出台《河源市区(县城)学校布点规划》和《河源市区(县城)学校建设规划》,建立缓解市区、县城“读书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出台普惠园认定、扶持、管理办法和促进公办园发展的意见;出台鼓励教师学历提升的文件;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文件,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融资等方面给予民办教育政策保障。
  (三)加强资金保障。加大教育投入,切实做到财政优先保障教育,切实落实教育投入“三个增长”。设立教育“创现”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总额为1.6亿,与教育创强奖补总资金相同)。设立教师学历提升专项奖补资金,对2016—2018年内报名参加学历进修的教师给予适当的补助或奖励:一是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参加全国入学考试,学历为国家认可),并承诺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后在本市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专任教师,给予1万元补助(入学后凭录取通知书、缴费回执等给予0.5万元补助,毕业后凭学历(学位)证书等给予0.5万元补助);二是从2017年起将全日制研究生作为教育系统高学历人才引进,纳入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意见》奖补范围,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三是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市直公办学校教师通过学历提升获得本科学历的给予5千元补助;各县区参照市的做法,给予学历提升人员适当的补助或奖励。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市对县(区)“创现”工作的督查考核制度。市与县(区)签订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责任书,将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成效列为县(区)党政一把手每年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把“创现”工作纳入督办工作范畴,对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进行定期督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做好经常性业务督导。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率先垂范,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强化宣传,系统组织新闻报道,加大对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积极支持配合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河源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责任分工表.docx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