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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3 16:31:5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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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龙川县“百千万工程”民生补短板项目(一期)—龙川县肉联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龙川分局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龙川县“百千万工程”民生补短板项目(一期)—龙川县肉联厂

建设单位:

龙川县广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

环评机构:

广东华南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川县佗城镇高涧村,总投资41250.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780万元。项目建成后总规模为年屠宰生猪6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项目分两期建设、投产,分期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其中一期建成年屠宰生猪2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的屠宰生产线;二期新增生猪屠宰产能40万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龙川县佗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排入龙川县佗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同时应做好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处理工作,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和污水站密闭措施,项目待宰车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无害化车间的气体收集处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合理厂区布局,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粪便及时外运等管理措施减少恶臭源的散发,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绿化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气、废水排放造成大气、地表水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六)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废气、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