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源城分局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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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万绿湖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 |
环评机构: |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市水产业园备用引水工程为市区水源工程的扩建工程,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起点位于新丰江大坝上游右岸1400米处,终点位于城南水厂西南侧100米处,设计取水规模为6万立方米/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强化施工管理,不得在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落实报告中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取水应严格落实保护区管理要求,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 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弃渣场等布置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水体。施工期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等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采取水资源配置及相关保护措施,减少工程取水对下游供水、水文情势及水质、生态等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粉尘施工作业面以及临时堆土场、弃渣场、施工运输道路等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保洁,确保施工场界扬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五)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实行源头减量、分类收集,提高回用率,项目不设弃土场,临时渣土应集中堆放并做好防风防雨等措施;禁止在新丰江水库集雨区范围和源城桂山县级森林公园范围内建设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 (六)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和绿化,应采用本地物种,尽量恢复原有生态系统类型和自然景观现状。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发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或受伤的野生动物,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救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调遣施工船舶撤离作业水域,削减船舶作业噪声对区域水生生物产生的扰动;在取水头部装设拦污防护网,阻隔水生生物进入取水构筑物。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与水厂及相关管理部门建立环境风险联动机制,加强应急联动,保障环境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