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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4 16:54:02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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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恒昌优特合金钢制造基地高端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东源分局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恒昌优特合金钢制造基地高端化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恒昌优特合金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工业区(骆湖村骆湖坪)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骆湖工业区(骆湖村骆湖坪)现有项目厂区内,总投资43000万元,本次技改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涉及冶炼设备地点、型号、规模、产能等任一变化。项目新增1台50吨LF钢包精炼炉(备用)、1台50吨的VOD真空精炼炉及1条30万吨/年的优特合金钢棒材生产线;改造现有连铸机为合金钢连铸机,并同步升级优化其他设备和厂区整体布局。升级改造后企业产品由普通螺纹钢筋全部转变为优质碳结钢、合金结构钢、轴承钢、合金弹簧钢、合金铆螺钢等优特合金钢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厂区的截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项目电炉、精炼炉及连铸结晶器、轧钢线等设备间接冷却水通过净环水系统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连铸的二次冷却水、轧钢线直接冷却水及除尘系统直接冷却水通过浊环水系统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浊环水系统,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沉淀澄清”处理后作为浊环水系统的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同时应做好生产车间、循环水池、危险废物临存间等区域防渗处理工作,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技改后电炉一次烟气(第四孔烟气)预热废钢后经“水冷弯管+水冷烟道+急冷塔+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二次烟气经“密闭移动罩+屋顶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精炼炉精炼废气经移动式半密闭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轧钢加热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轧钢废气采用“半密闭移动罩+固定罩+飓风螺旋体高效湿法除尘”收集处理。项目生产废气排放满足各个相关排放标准的同时还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中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原料车间、炼钢车间地面硬化及密闭,轧钢车间钢坯轧制过程采用喷雾抑尘措施,以降低粉尘、烟尘无组织排放源强,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不良影响。

  项目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运输车辆应禁鸣、限速,降低交通噪声的环境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应按要求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循环水、废气排放造成水、大气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