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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9 16:46:20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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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紫金县晨晖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紫金分局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紫金县晨晖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紫金县晨晖畜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紫金县龙窝镇彭坊村油塘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源市紫金县龙窝镇彭坊村油塘,总投资2500万元,用地面积25068.83平方米,建筑面积11223.76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1层猪舍、1栋1层宿舍,并配套建设料仓、污水处理站、沼气池、氧化塘、无害化处理间、固液分离房、危废暂存间、配电房等,年出栏量 3 万头生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利用”的原则在厂区分别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综合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约76%废水再经氧化塘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回用于林地灌溉;约24%废水再经RO反渗透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回用于除臭装置用水。同时应做好猪舍、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运送管线、无害化处理间、固粪堆放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防渗处理工作,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合理饲养密度、优化饲料结构、及时清理粪污、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猪舍采用全密闭结构,废气经除臭水帘喷淋净化装置+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固粪堆放间、固液分离间、无害化处置间及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强化饲养管理,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猪粪、沼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给有机肥厂;病死猪采用高温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交由生产商回收再生;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暂存池,确保非灌溉期和事故状态下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和周边水体。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输水管道等日常巡查和运维管理,防范非正常工况引发的污染事故,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