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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7 16:35:06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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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紫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环保大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紫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紫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

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月坑

环评机构:

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紫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占地总面积为86876.4平方米,项目分期建设,目前一期、二期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改扩建工程总投资约2513.59万元,设计填埋库容81.1万立方米,改扩建占地均在原批复红线范围内,主要由改扩建填埋区工程、场区衔接道路、填埋气收集处理工程、废水处理收集处理工程、配套公用工程等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在厂区分别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垃圾渗滤液一同依托现有的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尾水50%回用厂内灌溉,其余外排附近水体。严格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降低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填埋气由导排系统收集后供外部沼气发电,渗滤液调节池和处理站的恶臭废气收集后经“生物喷淋塔”设施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废气排放造成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河源市政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