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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8 16:22:37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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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短流程优特钢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环保大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短流程优特钢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紫金县蓝塘工业片区

环评机构: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吨短流程优特钢项目一期90万吨/年异地改扩建工程于2021年通过环评审批,年产钢坯87.75万吨,棒材85.12万吨,2022年建成投产。该公司拟投资235035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扩建二期短流程优特钢项目,主要建设1台100t ECS电炉、2台110t LF精炼炉、1台R10m8机8流方圆坯连铸机、1条高速棒线复合轧线、2条精品高速线材轧线,配套建设废钢车间、仓库、清底车间、除尘设施、炉渣处理设施、办公及生活等公辅设施,年产钢水75万吨,钢坯72.8万吨,钢材71.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厂区的截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蓝塘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弧炉一次烟气通过“废钢预热通道+沉降室+急冷锅炉+活性炭喷射+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二次、三次烟气通过“密闭罩+屋顶罩+袋式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收集处理后由64米高排气筒(G1)排放;精炼炉烟气与车间各散点粉尘经“收尘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五十三米高排气筒(G2)排放;项目加热炉依托现有一期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烟气依托一期项目现有65米高排气筒(G3)排放;炉渣热闷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依托一期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30米高排气筒外排(G4)排放。废钢堆存及加工车间密闭作业,切割工序的烟尘设置移动式集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钢渣热闷破碎采用了热闷罐+集气罩的方式捕集,除尘灰气管道密闭输送,对地面进行洒水抑尘和定期清扫;炼钢车间、炉渣加工车间、轧钢车间采取全封闭式措施,以降低粉尘、烟尘无组织排放源强,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密闭、减振、隔声、消声等控制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运输车辆应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的环境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应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完善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循环水、废气排放造成水、大气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河源市政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