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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10 16:00:0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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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改扩建及新增配套电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改扩建及新增配套电镀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纬三路南侧、经二路东侧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环评机构:

  广州匠睿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总投资约5000万元,不新增用地,依托现有项目厂房,在现有3#厂房2层增加一条石墨整流子生产线、在现有的3#厂房2层为现有项目建设两条自动镀锡线(镀种为锡),为现有项目的换向器、新能源电池母排、电机汇流板产品作为配套工序。改扩建完成后,新增石墨整流子年产600万件,为现有项目的主要产品设置配套电镀工序,包括年电镀换向器3亿件(含新增的石墨整流子600万件)、新能源电池母排196.35万件和电机汇流板12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在厂区分别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新建的石墨整流子生产废水、电镀生产废水经自建电镀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回用,浓水经蒸发浓缩系统处理后冷凝水回流到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浓缩废液作为废液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同时应做好电镀生产线生产区域地面及管道四周池体、废水处理站及废水收集系统、仓库及危废暂存区等区域防渗处理工作。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石墨整流子生产线的粉尘废气引至布袋除尘+旋风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二十一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以NMHC作表征)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由二十米高排气筒排放,光饰工序废气(硫酸雾)引至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二十四米高排气筒排放;电镀废气采用“单侧槽体侧吸+各条电镀线体上方抽吸”方式收集后通过氢氧化钠溶液喷淋装置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由二十五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生产管理、设备管道维护等措施减轻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