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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1 16:07:09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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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源县整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之东源县船塘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东源分局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源县整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之东源县船塘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

  东源县船塘镇岭头村火甲岭山

环评机构:

  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8498.87万元,用地面积为180980.6平方米,设计垃圾填埋场库容102.1万立方米,采取无害化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70吨,服务范围为东源县船塘镇及其周边镇,使用年限为28年。项目主要由填埋处理工程、垃圾挡坝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和导排工程、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工程、雨水导排工程、封场工程、配套管理区等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在厂区分别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渣池预处理后与垃圾渗滤液一同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水体。同时应做好填埋区、渗滤液处理站等区域防渗处理工作,降低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填埋气由导排系统收集后经火炬系统燃烧后排放;填埋库区、渗滤液处理站恶臭废气定期喷洒除臭剂,采取上述措施减少无组织源的散发,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渗漏液泄漏风险。应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造成地表水、地下水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