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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9 11:13:42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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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电电力连平泉水湾农光互补项目110kV升压站及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环保大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电电力连平泉水湾农光互补项目110kV升压站及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

  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升压站站址位于连平县内莞镇,架空线路在连平县内莞镇和元善镇内走线

环评机构:

  深圳市森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升压站工程:新建110kV光伏升压站(GIS户外布置),主变容量1×80MVA;(2)线路工程: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连平站,长度为10.5km,新建塔基33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各区域独立进行土石方平衡,可作为场内道路适配的土方来源,升压站内土方基本做到填挖平衡。做好线路沿线施工拦挡,施工裸露区域采用彩条布覆盖,边坡坡脚处采用编织袋拦挡等。

  2、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出车辆减速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采用洒水、围网、遮挡等措施。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定期检修、确保机械性能良好。

  4、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植物浇灌用水,不外排。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垃圾收集并统一运送到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砍伐掉的植被收集后统一外售给人造板等厂家用做原料。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营运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升压站设置实体围墙,合理布置总平面图,主要电磁辐射源远离围墙,采用均压措施等。②输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以尽量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磁环境影响。③加强运行期巡检工作,在塔基的醒目位置给出警示和防护指标志。

  2、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经隔声、减震处理。

  3、营运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营运期内无生产废气产生。

  4、营运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回用绿化,不外排。

  5、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6、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本项目主变压器下方均应设置集油坑,站址内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为25m³、配有油水分离装置的主变事故油池,集油坑和事故油池须落实防渗漏处理。

  ②事故收油系统应该与站内雨水收集系统相互独立运行,避免出现变压器油污染环境事故。

  ③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河源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