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06 11:11:06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根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废液资源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龙川分局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废液资源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龙川县登云镇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园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环评机构:

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项目PCB厂房东侧的闲置仓库改造成为1座资源化车间,用于综合利用景旺公司产生的酸性蚀刻废液、碱性蚀刻废液和退锡废液(酸性、碱性蚀刻废液为危废名录HW22含铜废物中的398-004-22,退锡废液为HW17 表面处理废物中336-066-17),设计处理规模为综合利用酸性蚀刻废液8640吨/年、碱性蚀刻废液5760吨/年、退锡废液540吨/年。资源化车间占地面积约168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项目仅利用企业内部产生的蚀刻废液和退锡废液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对外收集、处理其他企业产生的废液。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在厂区分别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废水收集处理系统。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于资源化项目生产工艺和废气处理喷淋,部分与废气处理系统废水一并进入现有项目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现有项目废水排放标准后纳入宝通污水处理厂处理;贮罐区的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同时应做好车间地面、污水收集系统等区域防渗处理工作,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工艺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工艺设施处理后排放,酸碱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蒸汽发生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其中NOx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西、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南厂界达到4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气、废水排放造成大气环境、水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