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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船塘100MW农光互补生态农业项目11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27 09:30:0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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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东源船塘100MW农光互补生态农业项目110kV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环保大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源船塘100MW农光互补生态农业项目110kV升压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粤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东源县船塘镇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110kV升压站为东源船塘 100MW 农光互补生态农业项目组成部分,位于光伏工程西部地块西南侧,位于许村,现状用地为农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具体位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船塘镇船塘鱼苗场,中心位置坐标为E114 度57分 47.281秒,N 24 度 9分25.260秒。110kV升压站拟选用 1 台容量为 80MVA 的主变压器。考虑光伏电站 110kV侧的电压波动较大,主变采用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选用1台油浸风冷三相双绕组分级绝缘低损耗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光伏电站经由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 35kV 侧母线,再升压至110kV后,由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船塘站。对侧110kV船塘站超规模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新建线路导线截面选择1×300mm2,新建线路长度约3.5km。升压站总用地面积为7709m2,站区用地面积7605m2,围墙内用地面积3826m2,总建筑面积552㎡。本站分为生产区及生活区,生活区主要为一栋综合楼,内设主控室、办公室及员工宿舍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期主要进行基础开挖、回填,边坡防护等,基础开挖完成后升压站进行构筑物建设、装修,设备进行安装等。施工结束对空地及周边破坏的地面进行绿化或硬化修复。施工期主要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考虑电磁、声、废水、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等方面的内容。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影响行为

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升压站用地现状主要为农用地,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升压站场地、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①升压站、进站道路建设永久占用土地,改变土地利用类型,可能对生态系统的类型、结构和功能造成影响。②升压站建设以及材料堆放场、施工临时道路等占用土地,会破坏植被,造成区域生物量受损。③升压站土地平整、塔基开挖及回填,改变土壤结构,引起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堆土如处理不当亦会引起水土流失。

(2)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建议将施工场地布置于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同时在运输过程中也应遵循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的原则,避免人为扰动。

②减少土地: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外运等方式妥善处置。

③绿化和植被恢复:升压站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痕迹,按照设计要求对升压站内外空地、进站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种植观赏性较强的花木和草皮。

④水土保持: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升压站四周依据区域地形修筑框格植草护坡及排水沟,尽量减少因施工作业和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⑤动物保护:升压站站址附近动物种类均为常见物种,未发现受保护野生动物,工程施工占地、扰动植被,会破坏部分野生动物的生境,使其迁移,同时施工噪声也会驱赶鸟类等野生动物。由于本工程占地面积和施工规模很小,不会对野生动物的活动区域造成大的扰动,也不会切割或阻断野生动物的活动通道。施工活动结束后,沿线野生动物的生境也将得到逐步恢复,因此工程建设对当地的野生动物生活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本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和短暂的,随着工程建设结束,在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后对生态影响也将逐渐减弱,区域生态将得到恢复。因此在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会造明显影响。随着工程建设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逐渐减弱,区域生态环境也将恢复到原有状态。项目所在区域为人工生态系统,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等不会产生影响,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生态系统类型,影响较小。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机械设备是主要的噪声源,主要施工机械有混凝土搅拌车、推土机、挖掘机等。

本工程施工可通过控制设置围墙等方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过对施工噪声源的贡献值预测计算,本工程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能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不会构成噪声扰民问题,并且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的扬尘废气污染主要是场地平整、设备基础开挖施工,以及临时土方的堆放会产生一定的扬尘。根据同类型的施工监测,施工现场空气中TSP的浓度将超过10mg/m³,大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的限值。对施工区域采用围护和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80%左右,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抑尘,可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因此,扬尘对周围小范围大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工程完工后其污染也随之消失。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及碳氢化物(CH)等,其排放量较小,且为不连续排放。由于污染源为间歇性源并且起尘点低,因此只会在近距离内形成局部暂时污染影响,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做好以下措施:

①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②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③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采用土工布覆盖,避免扬尘污染对该地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④升压站场地平整、塔基建设等施工现场应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并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定期洒水。

⑤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⑦合理安排工期,对土层扰动大的作业期避开干燥大风天气,以减轻扬尘源强;对未开工或临时停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⑧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维护检修。

4、水环境影响分析

结合站区总布置情况及交通运输条件,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住宿及项目指挥部均租用临近项目所在地许村的现有民房,所以不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包括工程养护产生的废水、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这部分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石油烃类。据调查类比以及相关技术人员介绍,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m³/d,施工期约6个月,因此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总量为183m³。类比建筑工地废水水质SS约600mg/L,石油烃类约10mg/L之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施工期间应做到以下几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平整过程中土石方可以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就地平衡,无弃土方产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废油漆和涂料等,对于这部分固体废物,先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由有持资质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另外,还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这部分固体废物经分类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同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工作,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只要做好以上措施,项目建设固体废物影响甚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河源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