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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7 09:04:1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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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环保大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建设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忠信镇

环评机构:

四川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

河源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1)线路工程:本期新建110kV三角石源光伏电站送出线路位于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和三角镇,线路采用架空方式建设,自110kV三角光伏升压站起,止于110kV三角变电站,其中新建单回路架设约1.8km,与110kV塔三甲线、110kV塔三乙线和110kV骆三线同塔四回路架设约1.5km,与110kV骆三线同塔双回路架设约4.7km,线路总长约8km(E114°46′37.976″,24°9′46.889″),终点(114°46′56.64″,24°12′6.785″)。本工程对原塔三甲乙线进行改造升高,改造线路总长约2×0.3km (114°46′37.61″,24°11′50.665″),终点(114°46′30.742″,24°11′43.971″);(2)变电工程:拟扩建间隔位于连平县三角镇110kV三角变电站(E114°46′56.865″,N24°12′6.87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是架空线路塔基、间隔开挖过程中占用土地、破坏植被以及由此带来的水土流失等。另外,项目施工过程中还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污染影响。

1、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以及因土地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

架空线路塔基永久占地334m2,施工临时占地2829hm2。施工开挖将扰动地表面积0.32hm2,植被破坏面积0.32hm2,破坏植被主要为桉树、灌木等,无古、大、珍、奇树种,亦不涉及珍稀濒危植物;扩建间隔永久占地170m2,在预留位置进行扩建,破坏植被仅为草皮。

施工开挖扰动地表,裸露施工区及临时堆土等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应措施后对当地生态造成的影响较小。

2、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在挖填方、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阶段中,可能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的运转噪声,噪声水平为70~102dB(A)。本工程只进行昼间施工,因此本评价重点评价昼间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由计算结果可知,土石方工程及基础施工阶段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分别为距离声源129m处,需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居民楼距离扩建间隔处约120m。因此,工程施工需告知当地居民,严格避开夜间及昼间休息时间段施工,减缓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减少噪声较大设备的使用;在施工处设置施工临时隔声围屏,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达标。

3、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污染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的道路扬尘等。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属无组织排放。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

在土建施工时,由于填方和基础的开挖造成土地裸露,产生局部二次扬尘,可能对周围50m以内的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但土建工程结束后即可恢复。此外,在建设期间,大件设备及其他设备材料的运输,可能会使所经道路产生扬尘问题,但该扬尘问题只是暂时的和流动的,当建设期结束,此问题亦会消失。

施工时通过对裸露面洒水、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等措施,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对施工区空气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关要求。项目施工扬尘经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治后,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2)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主要来自于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是挖掘机和运输汽车等,它们以柴油、汽油为燃料,使用过程产生一定量废气,包括NOx、SO2、烟尘等污染物。

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作业,且使用数量不多,因此所排的燃油废气污染物仅对施工点的空气质量产生间断的较小不利影响,当建设期结束,此问题亦会消失。

4、施工废水影响分析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包括基础开挖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主要含大量的SS,其初始浓度在1000~6000mg/L之间,每天需要进行清洗的设备将不超过10台次,单台设备清洗用水少于1m³,产物系数考虑按0.8计,施工高峰期废水量最大不超过8m³/d。施工期修筑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各种施工作业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周边绿化或施工场地路面洒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

(2)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到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中,尽量减轻施工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3)自然雨水

本工程施工期较短,尽量避开雨天进行基础土石开挖。在临时堆土场覆盖防雨苫布,减少雨水冲刷堆放的土石。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减少水土流失情况。在做好措施的情况下,雨水对施工场地周围的地表水影响较小。

(4)施工期废水对忠信河等地表水体的影响分析

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主要为忠信河及其支流,两者关系为:支流汇入忠信河。项目位于忠信河北侧最近约1.37km,跨越了忠信河支流。本报告按照忠信河及其支流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进行评价。忠信河距离项目较远,项目废水不会直接漫流进入忠信河,但项目通过支流流入忠信河,为保障项目施工废水不会对忠信河水质造成明显不良影响,需做好施工拦挡、施工废水收集回用等措施,避免施工废水进入支流,汇入忠信河。项目施工过程中,在做好沉砂池、落实排水沟等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忠信河及其支流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综上,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5、施工固废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时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余泥、装修废弃材料、机械设备等)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会暂时地给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挖方回填后剩余部分在附近找平,基本实现平衡,不外弃。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拆除原线路的铁塔、导地线、金具等均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回收与处置。综上,施工固废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

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以及因土地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根据项目不同工程施工情况,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前期对塔基开挖回填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期对塔基植被恢复区域进行表土回覆措施。

(2)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塔基临时用地一侧,并在堆土周边和泥浆沉淀池两侧设置编织土带拦挡,防止土石方滚落冲毁和压坏周边植被。

(3)对塔基施工中的裸露区域和泥浆沉淀内部进行彩条布覆盖。

(4)跨越架等区域为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进行全面土地整治,恢复原有土地类型,并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5)间隔扩建区彩条布覆盖,减少裸露面积和降雨天气的冲刷,施工完后进行复绿。

5.2施工噪声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

(2)施工单位严格避开夜间及昼间休息时间段施工。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合理的分段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减少噪声较大设备的使用。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

(5)必须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

5.3施工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施工时,对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废土废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⑦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5.4废水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②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特别要禁止施工废水排入附近的水体、禁止弃渣弃入水体,不乱排施工废水。

③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租住在附近的出租屋,生活污水经出租屋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④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⑤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学、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

⑥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沙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

⑦施工机具应避免漏油,如发生漏油应收集后,外运至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妥善统一处置。

⑧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5.5施工固废保护措施

①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②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及时清理,以免污染周围的环境;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委托城市管理部门妥善处理,定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③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应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理。

④禁止在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公共绿地、供排水设施、水域、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废弃物。

⑤拆除原线路的铁塔、导地线、金具等均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回收与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河源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