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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9 21:31:46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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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环保大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东源县骆湖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建设地点:

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

环评机构:

四川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

本工程线路途经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线路自110kV骆湖光伏电站(东经114°51′53.87″,北纬24°2′40.71″)起,止于110kV奎阁站至灯塔光伏站线路解口点(东经114°50'53.86",北纬24°2'35.06"),解口110kV奎阁站至灯塔光伏站线路入骆湖光伏站送电线路工程:新建架空双回路线路全长约2.1km,其中:骆湖光伏站至奎阁站线路采用JL/LB20A-630/45铝包钢芯铝绞线,骆湖光伏站至灯塔光伏站采用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总投资约690.44万元,计划于2022年12月建成投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是架空线路塔基开挖过程中占用土地、破坏植被以及由此带来的水土流失等。另外,项目施工过程中还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污染影响。

1、生态影响分析

(1)对植被的影响

由于工程建设将不可避免破坏项目区的植被,会导致项目区的植物总量的下降。项目区主要树种为桉树、果树以及其他杂树等。项目区的植被都是均为当地常见的物种,不会引起项目区域植物种和种群的灭绝。同时,在项目区内未发现评价区域内无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分布,也无古树名木。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项目区域的植物多样性保护产生不利影响。但只要建设和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和执行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以及水土保持措施,可减轻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地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将影响程度降低。

(2)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永久性占地不大,整个工程建设后对陆生动物影响很小。但在施工期间,由于机械噪声和大量施工人员的涌入,对陆生动物是有影响的。这些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惊吓陆生动物,使其逃离工程噪声影响区。由于项目区域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区内基本没有大型兽类的活动。间接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对动物的生活环境干扰,缩小兽类的栖居环境,使它们的生长、发育和繁育后代受到影响。

2、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输电线路施工期在塔基开挖时挖土填方、基础施工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较高的噪声;另外,在架线过程中,各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也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但这些噪声为移动性污染源,在空间传播过程中自然衰减较快,且影响期短,影响范围小,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除。

3、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污染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线路土建施工的土方挖掘、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的道路扬尘等。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属无组织排放。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施工阶段,尤其是施工初期,线路塔基会产生扬尘污染,特别是若遇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更为突出。施工开挖,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内空气的TSP明显增加。

(2)扬尘影响分析

施工时,由于土石方的开挖造成植被破坏、土地裸露,产生局部二次扬尘,可能对周围的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但土建工程结束后即可恢复。此外,在建设期间,大件设备及其他设备材料的运输,可能会使所经道路产生扬尘问题,但该扬尘问题只是暂时的和流动的,当建设期结束,问题亦会消失。对建设过程中的施工扬尘可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4、施工废水影响分析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包括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工程所需混凝土采用商购,基本不产生混凝土冲洗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含大量的SS,其初始浓度在SS1000~6000mg/L之间,每天需要进行清洗的设备将不超过10台次,单台设备清洗用水少于1m3,产污系数考虑按0.8计,施工高峰期废水量最大不超过8m3/d。施工期修筑沉砂池,各种施工作业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路面洒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到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中,尽量减轻施工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产生量与施工人数(约20人)有关,包括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生活污水排放量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的相关系数,生活污水量取180L/人·d,则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量为2.88m3/d。

5、施工固废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施工余泥、装修废弃材料等)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可能会暂时地给周围环境带来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理。

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以及因土地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项目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塔基施工时进行围挡,施工结束后,各类建筑废料、多余材料及少量生活垃圾应带离施工区域,避免随着雨水进入河流,收集后异地无害化处理。

②对塔基基础以外进行恢复绿化,主要采用植草恢复绿化措施。

③在安装阶段,应注意对牵张场的生态保护,实行文明施工。

④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临时堆土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先行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水土保持措施,使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施工噪声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使其施工围栏外噪声影响能够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②施工单位在夜间尽量避免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③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3、施工扬尘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施工时,应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此外,对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围挡高度最少不能低于2.5m,且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规范、美观。

⑥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绿化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4、施工废水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

②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特别要禁止施工废水排入附近的水体、禁止弃渣弃入水体,不乱排施工废水。

③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租住在附近的出租屋,生活污水经出租屋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④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⑤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学、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

⑥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沙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

⑦施工机具应避免漏油,如发生漏油应收集后,外运至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妥善统一处置。

⑧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进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

5、施工固废保护措施

①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②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及时清理,以免污染周围的环境;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委托城市管理部门妥善处理,定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③在线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应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理。

④禁止在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公共绿地、供排水设施、水域、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其他非指定场地倾倒建筑废弃物。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河源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