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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州发展龙川龙母60MW林光互补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25 17:29:1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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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州发展龙川龙母60MW林光互补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环保大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发展龙川龙母60MW林光互补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单位:

龙川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龙川县龙母镇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10kV升压站位于光伏电站的中部,现状用地为旱地,不占用基本农田,5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升压站围墙内用地面积为2856m2,设有1栋1层生产综合楼(包括35kV配电装置室、二次设备室、蓄电池室、35kV接地变室),1栋2层办公综合楼(门卫室、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宿舍、餐厅、活动室),主变基础及油池、消防水池,事故油池、SVG集装箱基础、SVG电抗器基础等。升压站配置1台容量为63MVA的户外油浸式自冷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基础开挖、回填,边坡防护等,基础开挖完成后升压站进行构筑物建设、装修,设备进行安装等。施工结束对空地及周边破坏的地面进行绿化或硬化修复。施工期主要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垃圾、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考虑电磁、声、废水、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等方面的内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动土工程尽量避开雨天,开挖土方之前,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临时堆土必须做到“先防护,后施工”,同时做好施工区排水工作。对场内道路施工区域,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减小临时占地。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文明施工,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施工期制定严格的施工纪律和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数量、设备和施工作业时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特别是要杜绝捕杀、伤害、惊吓、袭击动物等行为。切实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控制工程施工对植被资源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造成的破坏也可逐步恢复。

 2、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对高噪声机械应设立简易声屏障(如用塑料瓦楞板等),必要时,在高噪声设备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和隔离震动部分,使场界噪声低于相关标准限值,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作业(中午12:00~14:00或夜间22:00~次日06:00)作业。通过加强建设施工期间环境管理,并积极落实有关措施,保证边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建设阶段,不可避免产生一些扬尘,尽管扬尘污染是短期行为,但会对附近区域带来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如喷水,保持湿润,及时外运等。同时还应做到:

①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勤洒水,保持一定湿度,减小起尘量。

②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或喷洒覆盖剂,防止扬尘扩散。

③车辆出工地时,应将车身特别是车轮上的泥土洗净,经常清洗运载汽车车轮底盘污泥,减少汽车运输携带泥土杂物散落。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可大大降低。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排放量较小,且为不连续排放。由于污染源为间歇性源并且起尘点低,因此只会在近距离内形成局部暂时污染影响,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包括工程养护产生的废水,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这部分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石油类。在施工期间应做到以下几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废油漆和涂料等,对于这部分固体废物,先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由有持资质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另外,还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这部分固体废物经分类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同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工作,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只要做好以上措施,项目建设固体废物影响甚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河源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