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231号)精神,现下达你县(区)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4720万元(详见附件)。
一、此项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由省财政统贷统还,省级负责还本,项目代码“Z205110010016”,标识“01004 抗疫特别国债”,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各地将此项补助资金收入列入2020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403 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34010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其中,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由各医疗机构统筹用于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改扩建;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由各医疗机构统筹用于基础设施改造及购买医疗耗材。
三、请各地严格执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原则上请于收文3 日内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工作,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分配
2.公立医疗机构发热室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河源市财政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1: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