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HFG-2025-007
河府〔2025〕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河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0日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jdhy/zcjd/content/post_668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