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本市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17:06:24 来源: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HBG-2021-021


 河农农〔202146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源市金融工作局 

河源市林业局             河源市供销合作联社 

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心支行                河源监管分局 

河源市邮政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5年)》(河农农〔2021〕6号)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关于补贴项目的实施时间

本文所涉及的补贴项目为2021年至2025年间发生的,即:2021年3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关于补贴资金的申报受理

1.属地管理。即:生产基地所在地申报为主,企业注册地所在地申报为辅。

2.逐级申报。当年申报上一年度补贴资金,受理时间:县区为每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市级为4月10日至4月30日。

三、关于补贴资金的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准备资料向县区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整套申请资料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复核意见由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汇总组织专家评审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金分配方案初稿,市财政局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政府网站公示报市政府审批由市财政局下拨补贴资金

四、关于补贴资金的具体要求

(一)推动市级优势产业集群建设

1.优质水稻

1)种植生产:优质稻连片种植面积500亩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0%以上,产量提升10%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申报对象: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资料要求:1.     年度优质稻种植生产补助申报审批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生产基地租地合同、协议复印件;4.生产基地航拍红线图;5.种植品种简介(含品种审定意见,米质达国标、省标优质2级以上);6.种植品种购种发票复印件;7.生产基地连续2年测产专家签名表(其中2022年仅需提供上一年度测产专家签名表,增产幅度应不低于该辖区水稻平均亩产的15%);8.生产基地所在村公示栏公示照片;9.生产基地生产过程中的相关照片;10.种植大户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1.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证明材料,包括农机作业过程照片及农机服务合同或购置合同(若是社会化服务,则提供农机服务合同;若不是社会化服务,则提供农机装备清单,购置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

联系单位: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科室: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联系电话:种植业管理科,3369320;农业机械化管理科,3361721

2)稻谷加工:守住粮食安全红线,丰富群众物质需求,以广东启动优质稻战略,实施丝苗米振兴工程为契机,打造“万绿河源”优质品牌。引进稻加工高端先进设备,建设全自动罐装生产线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申报对象: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资料要求:1.     年度(稻谷/高山油茶)加工补助申报审批表;2.加工设备清单;3.加工设备购置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4.相关产品简介及高清图片;5.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证明文件;6.厂房、车间、设备等相关照片。

联系单位: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3262295

3)产销联盟:加快“融深”“融湾”进程,积极打造大湾区的“米袋子”。扶大扶强扶优产、加、销全链条三产融合型企业,拓宽营销渠道,解决优质不优价问题。优质稻产、加、销一体化农业龙头企业,营业额超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申报对象: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资料要求:1.     年度河源市产销联盟补助申报审批表;2.生产基地租地合同、协议复印件;3.生产基地所在村公示栏公示照片;4.加工设备清单;5.加工设备购置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6.相关产品简介及高清图片;7.生产基地生产过程、厂房、车间、设备等相关照片;8.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具体数据以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报税累计数为准,由市农业农村局核实);9.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证明文件。

联系单位: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3262295

备注:(2)稻谷加工、(3)产销联盟补助项目不接受重复申报,即:申报企业在稻谷加工、产销联盟补助项目中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申报补助。

2.高山油茶:实施木本油料提升工程,以提高高山油茶资源总量、质量、效益为核心,着力解决高山油茶在资源培育、产业规模、精深加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产业发展水平。

1)新种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申报对象:农业、林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种植大户

资料要求:1.     年度油茶新种连片示范补助申报审批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种植大户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生产基地租地合同、协议复印件;4.生产基地林地范围图(含小班信息、面积);5.种植油茶品种及来源(购苗合同、发票复印件等);6.肥料购买合同、发票等能够证明肥料来源的资料;7.生产基地所在村公示栏公示照片;8.种植基地生产过程中的相关照片(附地点、日期)。

联系单位:河源市林业局

主办科室:产业发展和国有林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3362563

2)低产林改造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

申报对象:农业、林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种植大户

资料要求:1.      年度油茶低产林改造连片示范补助

申报审批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种植大户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生产基地租地合同、协议复印件;4.生产基地林地范围图(含小班信息、面积);5.肥料购买合同、发票等能够证明肥料来源的资料;6.生产基地所在村公示栏公示照片;7.种植基地生产过程中的相关照片(附地点、日期)。

联系单位:河源市林业局

主办科室:产业发展和国有林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3362563

3)产品精深加工,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申报对象: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资料要求:1.   年度高山油茶产品精深加工补助申报审批表;2.高山油茶产品精深加工设备清单;3.高山油茶产品精深加工设备购置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4.相关产品简介及高清图片;5.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证明文件;6.厂房、车间、设备等相关照片。

联系单位: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3262295

4)产销联盟:加快“融深”“融湾”进程,积极打造大湾区的“油罐子”。扶大扶强扶优产、加、销全链条三产融合型企业,拓宽营销渠道,解决高山油茶市场营销问题。高山油茶产、加、销一体化农业龙头企业,营业额超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申报对象: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资料要求:1.     年度河源市产销联盟补助申报审批表;2.高山油茶产销联盟生产基地租地合同、协议复印件;3.高山油茶生产基地所在村公示栏公示照片;4.高山油茶产销联盟加工设备清单;5.产销联盟加工设备购置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6.相关产品简介及高清图片;7.种植基地生产过程、厂房、车间、设备等相关照片;8.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具体数据以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报税累计数为准,由市农业农村局核实);9.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证明文件。

联系单位: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3262295

备注:(3)产品精深加工、(4)产销联盟补助项目不接受重复申报,即:申报企业在产品精深加工、产销联盟补助项目中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申报补助。

(二)推动县区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集约

按照“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模式,集聚资源、集中力量,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中、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根据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基础,发展1-2个县级优势特色产业:水果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5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蔬菜(食用菌)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300亩(或大棚1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南药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5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茶叶新种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100亩,给予一次性5万元。

申报对象: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资料要求:1.   年度新种连片示范补助申报审批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生产基地租地合同、协议复印件;4.生产基地航拍红线图;5.生产基地所在村公示栏公示照片;6.生产基地生产过程中的相关照片;7.种植大户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联系单位: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科室:种植业管理科(负责水果、南药、茶叶新种连片示范补助申报)、市场信息科(负责蔬菜、食用菌新种连片示范补助申报)

联系电话:种植业管理科,3369320;市场信息科,3369183

(三)大力推广农业集成技术应用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广应用一批具有先进性、专属性的技术工艺和一批适用性广、经济性好的设施装备,提升产业的现代化和科技化水平。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采用鱼(蟹、虾)稻共生,果(油茶)菜(豆)套种、间作技术连片示范面积不低于1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工厂化育秧服务面积不低于2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机插、飞防和绿色防控服务面积不低于200亩,分别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代耕代种组织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分别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稻谷机械化烘干购置,给予一次性购机补助5万元;果(茶)机械化采收经营主体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申报对象: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农机)大户

资料要求:1.   年度集成技术应用补助申报审批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生产基地租地、技术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4.生产基地航拍红线图;5.生产基地、服务辖区所在村公示栏公示照片;6.机器设备清单;7.机器设备购置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8.生产基地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的相关照片;9.种植(农机)大户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联系单位: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科室:种植业管理科(负责鱼、蟹、虾、稻共生,果、油茶、菜、豆套种、间作技术连片示范、工厂化育秧服务)、政策法规与改革科(负责代耕代种组织服务补助申报)、植保植检科(负责飞防和绿色防控服务补助申报)、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负责机插,稻谷机械化烘干购置,果、茶机械化采收经营主体服务补助申报)

联系电话:种植业管理科、植保植检科,3269320;政策法规与改革科,3366910;农业机械化管理科,3361721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打造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引导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构建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万元、1万元,对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1万元;对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

申报对象: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

资料要求:1.    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申报审批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国家、省、市级以上相关认定证明文件;4.种植(养殖)大户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联系单位: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科室:政策法规与改革科(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补助申报)、乡村产业发展科(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补助申报)、畜牧与饲料科(负责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补助申报)、渔业发展科(负责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补助申报)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与改革科,3366910;乡村产业发展科,3262295;畜牧与饲料科,3260907;渔业发展科,3367617

(五)实施优质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

“一个公用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的建设思路,着力构建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子母品牌”营销体系,以“生态”为基、“优品”为主,大力塑造“万绿河源”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整合各类农产品品牌宣传资金,建立“万绿河源”农产品打包推介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培育企业知名品牌和名特优新产品品牌,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获得“粤字号”农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获得“圳品”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

申报对象:科研院所、协会、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

资料要求:1.   年度优质农产品品牌提升补助申报审批表;2.国家、省、市级以上相关认定证明文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联系单位:河源市农业农村局、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科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补助申报)、市场与信息化科(负责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粤字号”农产品补助申报)、标准化科(负责“圳品”补助申报)

联系电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3368767;市场与信息化科,3369183;标准化科,3279931

(六)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

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逐步健全和完善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实现保值增值。对农产品冷藏保鲜、净化、干燥、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农业农村重点政策任务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28号),统筹整合资金,予以补助。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等项目立项、入库、申报等纳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优先考虑对象,重点倾斜扶持。(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负责)

(七)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引导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到乡村布局,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依托电商服务站点、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快递网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发展农村电商末端网点。鼓励对物流、快递、邮政等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的物流费、快递和手续费给予适当优惠。(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供销合作联社负责)

(八)做活乡村休闲旅游业

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改造提升工程,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特色小镇、精品农庄、乡村民宿和康养基地,打造一批农业休闲观光精品线路。支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饮食、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进一步提升忠信花灯、墩头蓝纺织、楼镇彩扎、娘酒、绿茶等非遗产品附加值,打造一批易购、便携、特色的“河源手信”。对获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万元

申报对象:县(区)、镇(乡)、村、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资料要求:1.    年度乡村休闲旅游业补助申报审批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国家、省、市级以上相关认定证明文件。

联系单位: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3262295

(九)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

1.新增流转的承包耕地。2021年31日-2025年12月31日,县区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1万亩-2万亩(含),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100万元;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2万-3万亩(含),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200万元;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3万-4万亩(含),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300万元;每年新增承包地流转面积4万亩以上,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40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新增流转的林地。2021年3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各县区每年新增林地流转面积2万亩-3万亩(含),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10万元;每年新增地流转面积3万-4万亩(含),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20万元;每年新增地流转面积4万亩以上,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补25万元。(市林业局负责)

具体操作方法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鼓励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21〕3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细则实施时间与《河源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提档升级行动计划(2021-2025年)》(河农农〔2021〕6号)一致,有效期五年,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所提申报项目,凡存在技术承包、管理服务、劳务支付等行为,需提交相关协议、合同、支付凭证等复印资料。

 

附件1 项目申报审批表.xls

附件2 项目申报公示模板.doc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jdhy/zcjd/content/post_443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