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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6 11:19:42 来源:河源市商务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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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G-2020-035


商务202054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河源市商务局        

20201022       

 

 

 

河源市促汽车消费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要求,进一步释放我市汽车消费潜力,根据《商务部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消费发〔2020〕82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消费扩容提质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通过“政府提供支持、平台提供支撑、企业提供资源”的方式,促进汽车消费提质升级,实现让利于民、惠民惠企目的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月活动。2020年111日—1231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及消费者自愿申报原则,对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具有汽车生产厂家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前1000辆新车(含7座及以下小型乘用车,每辆车裸车价15万元以上)的消费者,发放1张2000元加油卡,并给予其享受由企业提供的一定价值的综合优惠政策

1.财政购车补贴。市、县(区)财政统筹安排200万元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不含财政供养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短信,由市政务数据管理局开发设置服务小程序,发放1张2000元的加油卡。该加油由市财政负责1000元县(区)财政按汽车销售企业所在地配套负责1000元。

2.企业让利促销。鼓励本地汽车销售企业自愿报名参加活动,加大让利促销力度,争取对活动期间购买汽车的消费者,每辆汽车让利幅度价值不低于5000元,在市民购买汽车时,以现金折扣方式直接优惠给消费者。

3.第三方资助促销。鼓励在全市各县(区)均有销售点的石油企业自愿报名参加活动。石油公司按经审核公示后的补助对象名单核验发放加油卡,并配套提供加油优惠资助,争取对活动期间取得财政补贴加油卡的消费者,资助不低于1000元的综合优惠措施。鼓励汽车金融和汽车保险企业为消费者购车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和保险服务。

(二)连续举办车展促销活动。市财政安排30万元,各县(区)财政适当安排促销活动经费,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连续举办车展促销活动,营造促进汽车消费的浓厚氛围。

1.由市商务局联合各县人民政府,组织安排本地汽车经销商到各县举办汽车下乡巡展促销暨政策宣传活动。

2.由市商务局联合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组织本地汽车经销商在市区举办汽车大型车展促销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分工。开展促汽车消费活动是市委、市政府惠民利企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配合,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市商务局: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河源市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方案》,组织本地汽车销售企业自愿报名参加

2.市发展改革局:组织石油公司制定优惠方案并参加活动。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集、拨付等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督投诉举报。

5.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实现按要求在网上或手机端收取消费者申报材料。

6.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好配套资金,统筹安排、全力配合,举办汽车大型车展促销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市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全面调动全市主流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APP 等媒体资源,进行全方位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增强公众对促消费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共同营造良好的促消费氛围。

(三)明确申领程序。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企业购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及时通过相关小程序上传资料进行登记申请,经确认审核同意后,系统发放确认补助电子券码消费者完成上牌手续并取得车辆行驶证,活动结束后统一按要求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审核申请材料并公示补助对象名单。石油公司核验发放加油卡。财政部门依规依程序拨付加油卡资金

(四)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商家企业诚信经营,鼓励优惠让利,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违者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及时掌握资金使用、发放效果等情况

本活动实施期,同时遵照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可以叠加享受省市汽车下乡补助政策。实施本方案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jdhy/zcjd/content/post_401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