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药品监督管理)安排情况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粤财社〔2020〕326号),省下达我市520.51万元药品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药品监督管理)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分配方案
2.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任务清单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分配方案.xlsx
附件2: 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任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