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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药品监督管理)安排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7 09:40:11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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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粤财社〔2020〕326号),省下达我市520.51万元药品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药品监督管理)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分配方案

            2.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任务清单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分配方案.xlsx

  附件2: 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任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