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6〕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管理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市城管委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市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政府协调城市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公路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河源供电局、电信河源市分公司、联通河源分公司、移动河源分公司、铁塔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市城管委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市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市城管委作为全市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市城管委及其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分工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各县(区)可参照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
二、市城管委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市城管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2.强化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健全完善“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
3.研究建立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对各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检查结果运用,强化激励约束,促进管理职责落实。
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重要任务。
(二)市城管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市城管委日常工作。
2.负责会议组织筹备;负责综合协调跨系统、跨区域、跨部门城市管理突出问题。
3.负责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4.承担市城管委研究事项的落实、督办检查和通报工作。
5.建设完善我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管理问题高效处置。
6.完成市城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研究会商机制。市城管委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由市城管委主任主持召开,主要是总结分析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研究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以及跨部门、跨层级重要事项,讨论部署工作任务。市城管委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性整治等工作。
(二)沟通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责任心强、熟悉本领域工作的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工作。成员单位应保持联络员相对稳定,人员变动须及时向市城管委办公室报备。
(三)指挥调度机制。推进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夯实城市治理指挥调度工作能力。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就落实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和解决日常运行问题组织协调会商。
(四)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定期报告—情况通报—常态评价”闭环监督机制。市城管委办公室定期向市城管委报告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结合日常管理及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存在问题和工作成效;牵头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常态化评价。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