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河源市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HBG-2026-012
河发改价格〔2026〕111号
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将《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河源市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发改价格〔2021〕205号)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8月31日。
附件: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河源市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通知(河发改价格〔2021〕205号).pdf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jdhy/zcjd/content/post_714125.html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