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26〕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已经八届市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督查室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扎实做好2026年市政府各项工作,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任务分解,形成了《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清单》《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清单》,并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128项(详见附件1)。
(二)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37项(详见附件2)。
(三)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对督查重点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后的督查任务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台账管理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总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各项督查重点逐项明确工作任务、分管市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详见附件1、2)。各牵头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台账管理,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同时,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账掌握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重点围绕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的事项,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实地督查核查。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政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节点目标实行“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的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的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抄送分管市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责任单位,将提请市领导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通报管理与绩效评价相结合。市政府办公室通过《河源政务督查》定期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力的案例进行批评,并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开。同时,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的落实情况已纳入市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四)任务落实与材料报送相结合。各县区、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围绕任务清单狠抓落实,按时完成节点目标,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任务落实情况,逾期未报送的根据迟报天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亮灯管理并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履职尽责强担当。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事关长远发展基础,做好市政府全年重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锚定推动绿色崛起迈向新高度的使命任务,将落实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围绕承办任务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举措、时间节点、职责分工和县区任务,以“跑起来追、跳起来够”的劲头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优质高效完成,如期兑现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二)密切协同聚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树牢“全市一盘棋”思想,牵头单位切实履行统筹抓总职责,组织开展督查、自查和成效评估;配合单位(由牵头承办单位明确)主动对接、全力协助,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多措并举抓好本地任务落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办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协调,及时破解工作堵点卡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定期调度促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按规范要求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明确工作进展、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措施。重要情况要及时专文向市政府报告。
1.附件1、2中所列工作的牵头承办单位,要紧扣2026年发展预期目标,梳理每季度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任务和具体目标,填写《2026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详见附件3),经单位盖章、分管市领导审定签字后,于2026年4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2.附件1、2中所列督查重点任务、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分别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表格(详见附件4)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3.附件1、2中承办相关任务的责任单位(由牵头承办单位明确)要认真填写《2026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详见附件3),于4月13日前报送牵头承办单位。同时,对应任务的落实情况,分别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表格报送牵头承办单位。
(四)其他事项。督查重点任务节点目标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分管市领导同意;要延期或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明良鸿、何汶烨,联系电话:3316368。
附件:1.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清单
2.202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清单
3.2026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
4.2026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反馈表
河府〔2026〕18号 附件1-4:202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清单.xls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