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25〕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县域发展动力活力,市政府决定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实施。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市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职权调整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相关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管。
一、狠抓衔接落实。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市有关单位应当与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完成职权调整的交接工作,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权责划分、监管措施等事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后,市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职权的承接机关、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自交接之日起,在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范围内由承接部门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单位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
二、加强指导监督。市有关单位要完善有关职权的实施标准或者操作规范,通过现场指导、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提高承接能力;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密切跟踪调整事项实施情况,切实加强对调整实施事项的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职权调整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对职权调整实施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三、严格依法履职。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督促承接部门及时将承接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纳入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承接部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予以问责。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承接部门要严格依法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监管效能,为全市持续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附件:河源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xlsx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