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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8 10:51:35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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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函〔202528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人员

  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协调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和数据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气象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

  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承担。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局以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名义印发。

  二、主要职责

统筹推动全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及问题,强化工作任务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和督促指导全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场景拓展、管理服务、空域需求等专项工作。

  三、分工安排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产业招商、场景拓展六个专项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落实工作专班部署要求,起草低空经济发展综合性文件,督促各成员单位和专项小组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及问题。加强低空经济建设项目跟踪调度,落实资源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组。

  统筹推进通用机场、低空飞行航空器起降点建设,组织推进地面保障设施建设。做好与民航管理部门的衔接协调,落实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部署,推动构建军地民三方协同运行管理机制,协调市域低空空域划分、航线划设等管理事项,争取上级支持有序释放适飞空域资源。统筹推进低空管理服务平台、低空智联网、低空安全监管执法平台和飞行服务站布局建设,监督管理全市低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气象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产业发展组。

推动全市低空制造产业发展,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高的低空经济企业。提升低空制造产业链配套能力,推动电子信息、先进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优势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发展低空经济相关检验检测服务,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取得有关部门资质认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技术创新组。

深化与大湾区特别是“双区”的科技创新合作,发挥鹏城实验室河源节点等科创平台功能,在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布局低空经济技术相关项目,统筹推进低空经济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推动更多低空经济领域科技成果在河源转化落地。积极争取省低空飞行器中试平台布点,支持推动建设低空经济创新平台。加强低空领域人才引育。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产业招商组。

结合我市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聚焦低空飞行器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定期梳理全市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清单,绘制产业招商图谱,精准开展招商引资。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场景拓展组。

拓展低空物流配送、应急救援、政务管理、公共服务、航空运动、农业农村、旅游和气象等方面的低空飞行应用及展会、保险、租赁等衍生服务,深化“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应用,开展低空应用场景示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

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专班会议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召集人提议召开会议。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同意后由工作专班印发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

  (二)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省直对口部门的工作对接、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对县(区)的业务指导,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同志作为联络员,专班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

  (三)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成员单位每月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堵点卡点问题,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与省、市有关单位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的沟通衔接,重要工作动态及时报告专班领导。

(四)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各专项小组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纳入督办台账,定期跟踪调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工

作压实推进。

工作专班存续三年,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制有关文件,由市发展改革局代章。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后续接任同志更替,所在单位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局报备。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