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河府办函〔2024〕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源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2018年印发的《河源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河府办〔2018〕30号)同时废止。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