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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5-31 10:23:03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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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函〔2024113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河府办〔2017〕16号)的相关规定,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药安办组织对各(区)政府(管委会)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评议考核,现通报如下

2022年,各(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全程监管,注重工作创新,推进社会共治,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持续提高,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在各(区)自查自评基础上食药安办组织部门评审、专业测评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结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源城区、东源县考核等次为A级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江东新区、河源国家高新区考核等次为B级。按照《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源城区、东源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

(区)具体考核情况由食药安办另文印发。各(区)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以(区)政府(管委会)名义报食药安办。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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