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24〕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0项)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4项)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推动文化强市建设作出新
的贡献。
附件:1.河源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河源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
河源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新入选项目,共计10项)
一、传统音乐(1项)
二、传统美术(1项)
三、传统技艺(5项)
四、传统医药(3项)
附件2
河源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扩展项目,共计4项)
一、民间文学(1项)
二、传统舞蹈(1项)
三、传统技艺(2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