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23〕2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建设的工作要求,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深入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县(区)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县(区)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市有关单位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A级:东源县、河源国家高新区;
B级:和平县、紫金县、源城区、连平县、龙川县、江东新区。
以上考核结果同时通报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动质量创新变革,在新起点上谱写河源质量强市建设新篇章,为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作出应有贡献。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