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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16:08:26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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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函〔202347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协调解决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市政府决定建立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重点研究、协调解决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重大事项:

(一)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目标、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二)恐龙地质遗迹所在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三)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建设和监督管理;

(四)国有恐龙化石收藏单位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五)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人:孙     副市长

副召集人:杨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吴中洋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俞美清   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叶小权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芳毅   市公安局副局长

薛闻聪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法南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廖文彦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办公室主任

刘忠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张敏娜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刘益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彪平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小业   市林业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法南同志兼任。

三、责任分工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的规划、普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涉及盗挖、非法买卖恐龙化石和破坏恐龙地质遗迹等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恐龙地质遗迹所在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恐龙地质遗迹的研究与合理利用,以及国有的恐龙化石收藏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河源恐龙地质遗迹类的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的有关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授权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三)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召集人批准。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