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3〕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全市第十二批7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下称重点地区)自2022年7月挂牌督办以来,各县(区)高度重视,按照“区域全面排查治理”的要求,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基本完成了挂牌督办整治任务。2023年8月,在各重点地区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整治情况进行了再次核查。经综合评定,源城区新江街道上角居委会中心街、江东新区城东街道大学城商业街、东源县仙塘镇木京回迁点二片区、龙川县车田镇南兴街、连平县油溪镇大东村公路沿线到兴中村公路沿线、和平县林寨镇等6个重点地区均达到摘牌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予以摘牌。紫金县柏埔镇居委会整治工作未达到摘牌验收标准,验收不合格,继续挂牌。摘牌的地区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全面整改核查验收发现的问题,持续深化和巩固成效,切实防止隐患反弹。未摘牌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按标准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